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全省深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改革的要求,认真学习文件,严格遵照执行。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技处评审科)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