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鲁人社函〔2017〕196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临人社字〔2017〕167号)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参加评审人员需要提供近5年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者聘书(原件)。
二、临沂市财政局在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用户名为:临沂市财政局会计科。
县区申报人员申报路径为: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财政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会计科;市直申报人员申报路径为: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临沂市财政局会计科。申报人所在单位没有主管部门的,在申报路径中可省去主管部门环节。
三、参评人员按填表要求填写评审材料,于10月27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路8号)三楼东南市财政局窗口审核。联系人:欧阳淑惠 8771706。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12日
附: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评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