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可麦哆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兴红诉你单位,要求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要求你单位支付拖欠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一案,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沂劳人仲案字〔2022〕第224号答辩、组庭、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5月30日下午15时在本委(沂水县城富春江路2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委联系电话0539-2232630)。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沂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