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7月中旬开始,市人社局组织开展高温天气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全面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重点对有高温作业场所和户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高温天气下工作时间管理办法和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等室外露天作业的施工企业,以及物流、餐饮、快递、保洁等服务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工作时间管理制度和高温津贴支付办法,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对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规定安排职工露天作业、超时劳动以及拒不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等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劳动保障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