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规定,明确在技工院校建立国家奖学金制度。我市技工院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在今年10月下旬首次组织开展了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工作。整个评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经过国家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我市共有50名学生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目前,我市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正在办理核发手续,确保2019年12月31日前核发到位。
技工院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制度,是面向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等有关要求,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提升技工教育吸引力,激励技工院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技能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该项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