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劳动人事争议裁审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裁审程序,统一裁判尺度,解决当前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务中遇到的焦点、难点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临沂市人民法院于10月30日召开了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会议,市直、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人民法院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同志19人参加了会议。

在座谈会上,就判断劳动关系成立应依据的证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是否主动审查仲裁时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资标准约定不明或者双方均无提供确切证据时应如何判定等十余个问题进行研讨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会上,确定了裁审双方的联络员,决定不定期研究双方存在的疑难问题。
下一步,我市仲裁机构将进一步发挥仲裁简便、高效、快捷制度优势,与审判机构形成共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工作合力,提高裁审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加公正、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