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申请人林传玉将写着“有案必立 立案必理 秉公办案 执法如山”和“法制中国法制力量 两袖清风公平正义”的两面锦旗送到了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调解庭、劳动人事关系庭,以表达他对仲裁院工作人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一系列尽职尽责服务的感谢。
申请人林传玉于2018年1月12日因工资支付问题申请仲裁,仲裁委于2018年1月31日组成合议庭审理,于2月9日出具裁决书,为申请人林传玉挽回经济损失12525元。申请人对仲裁员公正的工作态度、高效的工作效率表示满意。
在今后的工作中,仲裁院将一如既往地保持优良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服务能力,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维护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