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参保单位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保障参保人员依法及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2018年1月起启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亦称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全市统一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缴缴费模式。
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确定,各申报单位应如实申报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填写《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经职工本人审核签字后,在单位驻地显著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无异议后在《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申报汇总表(封面)》加盖本单位纪检或工会公章后附相关资料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目前,市直申报缴费基数单位达3000家,涉及职工25万人,按时顺利完成了市直参保单位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替换工作,各县区也在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将有力促进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市社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