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干部(人事)科:
按照《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12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我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增人员
择业期内(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毕业人员)到我市企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毕业生;
2、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需具有企业法人证书(2017年8月31日前登记注册);
3、用人单位为申报人员在临沂市缴纳社会保险且满1年以上(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二)既往人员
1、前期已纳入我市企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范围(请参考我市2017年度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人员名单);
2、截至2018年8月仍在原申报单位工作。
二、申报审核材料要求
(一)新增人员
(1)《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定材料);
(4)到我市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需提供企业法人证书;
(5)申请人2017年8月至今在用人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临沂市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
(6)申请人在用人单位最近连续4个月的薪资发放证明;
以上材料除第1项外均需提供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既往人员
1、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五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申请人2017年8月以来在用人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临沂市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
3、申请人在用人单位最近连续4个月的薪资发放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申报程序
1、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将申报通知转发给有关企业、单位。
2、用人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向所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指导申报人员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并协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市属及以下医院和科研院所向市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各县区(开发区)、市直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备案,并统一征求纪检、检察、综治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市人社局复核。
四、有关要求
1、新增人员按照临发〔2018〕12号规定,三年内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才津贴,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50%。既往人员按照原发放标准(五年内给予符合条件博士、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进行发放。用人单位申报前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落实好相应配套资金,向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在本市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新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新增人员条件重新申报。
3、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当年开始取消或停发人才津贴: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不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的;其他情形应停发津贴的。
4、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津贴的企业和当事人,列入诚信黑名单,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追缴违法违规所得。
5、请各县区(开发区)、市直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相关材料的填报。要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分管领导及负责人。今年申报材料原件由各县区(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完毕后请及时退回。各县区(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特别是对学历材料和社保缴费证明的真实性要仔细甄别,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审核,今年新增了“双一流本科”毕业人员申报,请各县区对照教育部《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43/201709/t20170921_314942.html)严格审核,确保不超标不漏报。请填写《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审核工作联络回执》(附件1)并于8月31日前通过协同办公报送。
5、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时间为8月27日至9月11日,请各有关申报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早准备,及时报送。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请务于9月14日前报送市人社局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凌超 邱庆菊
联系电话:0539-8612617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市人社局5楼
附件:1、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审核工作联络回执
2、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表(博士)
3、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表(硕士)
4、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表(“双一流本科”)
5、2018年度临沂市高学历人才(博士)津贴申报审核情况汇总表
6、2018年度临沂市高学历人才(硕士)津贴申报审核情况汇总表
7、 2018年度临沂市高学历人才(“双一流”本科)津贴申报审核情况汇总表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度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审核县区利来app的联系方式
县 区 |
联系电话 |
兰山区 |
8229787 |
罗庄区 |
8246097 |
河东区 |
8388818 |
郯城县 |
6107409 |
兰陵县 |
18854460166 |
沂水县 |
2252661 |
沂南县 |
3880803 |
平邑县 |
4688009 |
费县 |
2117735 |
蒙阴县 |
4272674 |
莒南县 |
15762959655 |
临沭县 |
2131200 |
高新区 |
7979752 |
经济区 |
8800061 |
临港区 |
7558788 |
蒙山区 |
6376361
|
关于取消2018年度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条件中社保证明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干部(人事)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关要求,2018年度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人员不再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由各审核单位负责查询验证。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通告。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