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用人单位:
按照省厅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解决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各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较熟练掌握劳动人事争议的有效预防、调解程序、调解技巧、文书制作,达到能够独立开展调解工作的目标,促进本单位劳资双方和谐共处,全面提高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处理和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会议将分三期进行:
第一期:各市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分管领导、专职人员,各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各大企业集团由集团总部负责通知和组织各分公司,原则上每单位限1人参加;
第二期: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内设(或下属)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每个独立法人单位至少选派1人参加,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第三期:各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
二、培训内容
1、《劳动合同法》(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最新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实际运用;
2、劳动人事争议预防以及案件受理相关事宜;
3、保险福利待遇争议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方法和技巧;
4、劳动关系争议处理的相关知识。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第一期:3月24日,上午8:00报到,8:30正式上课,会期一天;
第二期:3月25日,上午8:00报到,8:30正式上课,会期一天;
第三期:3月26日—3月27日上午,3月25日下午17:00前报到,26日上午8:30正式上课,会期一天半。
培训地点:羲之宾馆(兰山区沂蒙路与洗砚池街交汇北100米路西,可乘坐11路,10路,9路西线,k87路,到兰山区人民医院站下车)
四、其他事项
1、第一、二期,会期一天,不收费用,第三期会期一天半,食宿费用自理。
2、出于安全的考虑,参加第三期培训的人员原则上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向会务组说明。
3、请各单位于3月1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利来app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报送我院邮箱。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人:
周丙寅 手机:15165572058
荆淑伟 手机:15588126355
电话:8059836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