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5年2月1日—3月15日。
二、年检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申请、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全市相应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年检内容
(一)是否仍然符合设立的许可条件;
(二)许可服务项目业务开展情况;
(三)许可证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四)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情况;
(六)投诉及处理情况。
四、年检程序
(一)参加年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网(www.sdrlzysc.cn),由“网上办公”栏目进入,选择“资质审批”栏目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审批”项目进行年检材料报送。
(二)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批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并将年检结果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全市年检情况,年检结束后通过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年检结果。
五、年检情况处理
(一)年检不予通过的情形:
1、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的;
2、超出核准利来国际w66的业务范围经营的;
3、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数量不合规定,未持证上岗的;
4、在人力资源中介活动中有欺诈行为的;
5、资不抵债,无法维持正常运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通过年检的其他情形的。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正在审查处理中尚无结论的,待结案后再给予年检。
(三)逾期不办理年检手续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自动失效。
(四)对通过年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记录加盖年检合格的公章;需要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换发。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年检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以年检工作为契机,全面掌握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经营情况。
(二)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认真对待年检工作,所提供年检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通过年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严肃年检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在年检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利来app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庞仕国 赵 峰
电 话: 86006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