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属大中型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优秀引智成果的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根据《临沂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管理办法》(临政发〔2013〕26号)有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5年度市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企事业法人执照或其他合法资质;
2、有水平较高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以及较强的示范推广和市场开发能力;
3、有2年以上示范推广业绩,所推广的成果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属市直的,经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申报单位属县区的,经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邀请有关专家到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命名并颁发标牌。
三、申报要求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推荐1家单位参加评选,并于2015年1月25日前将县区政府(管委会)或市直部门同意申报的公函、《临沂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和申报单位开展引智工作的幻灯片(powerpoint格式、不少于10幅)及照片(不少于5张)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市外国专家局,逾期不报和手续不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 林锦云 贾秋娜
电话(传真):872757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