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针对目前比较严峻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也是践行“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进一步明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谁的资产谁负责、谁的人员谁管理”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抓业务工作与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机结合。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年初局里与各科室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对服务大厅、信息中心机房、档案室、电梯、车辆运行、办公室内电源等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各种安全隐患发现在萌芽,解决在第一时间,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二是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结合业务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特别是对农民工,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特殊工种人员的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完善程序、强化质量。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制度落实到评先树优工作当中,不折不扣地履行好部门职责。三是要完善应急防范措施。结合科室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要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提高全局职工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灾、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全局上下安全无事故。
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指导、督促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责任追究。各科室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完善安全监督监控制度和预案,确保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对造成安全事故的科室、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