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更好地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根据《关于实施2014年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4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临沂市2014年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2014年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临沂生源高校毕业生及外市生源有来临沂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服务范围,摸清了解其就业意向及就业创业服务需求,综合运用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和服务方式,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实现就业或创业。
二、工作措施
为实现目标任务,全市从实名登记、加强服务、推进见习、支持创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多方面推进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服务,以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创业。
(一)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服务工作。依托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继续做好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根据管理服务系统内已有信息,重点做好尚未登记的省内院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名登记工作,对根据已有信息仍无法联系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微信平台和人社所等方式,进行实名登记,并尽快按照其就业创业服务需求情况提供相应的就业创业服务。及时收集辖区内的省内院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以建立全市统一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实现市、县区、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的互通共享,采取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不同形式,对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拉网式回访,并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准确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个人基本情况、有效利来app的联系方式、求职意愿和就业创业服务需求等信息。
(二)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力度。系统梳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完善配套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落实力度,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好国办发[2014]22号和鲁政办发[2014]27号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及时主动地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意愿和服务需求。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等,为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奠定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三)积极开展岗位对接活动。结合就业创业服务月、城市联合招聘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多渠道搜集辖区内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分行业、分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活动,并将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相结合,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方便、快捷地进行供求对接,降低求职成本和招聘成本,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对接,建立互动基础平台,将岗位对接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逐步建立起长效机制。
(四)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以企业为主体,拓展一批社会责任心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加强就业见习基地考核评估,规范见习管理,改善见习条件,提高见习质量。认真落实就业见习期间生活补助,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要及时纳入就业见习招募范围,通过举办就业见习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优先安排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就业见习宣传,确保凡有见习需求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见习机会。
(五)开展好新一轮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积极为有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最大力度地帮助他们成功创业。完善已建成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符合条件的要积极申报评选市级示范基地和省级示范基地,尚未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的,要将此项工作提上议程,为辖区内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场所。切实兑现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特别是要按照最新标准落实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
(六)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帮扶工作。要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和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和服务基层期满未就业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加强和残联的密切联系,建立基础台账,实施“一对一”定向帮扶,通过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要优先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创业咨询、小额担保贷款等系列创业服务,并优先推荐其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帮助其实现创业。
(七)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传活动贯彻全年,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等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出去,确保每一名高校毕业生都能了解我市的就业创业政策。
三、工作要求
按照文件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好动员部署,完善配套相关政策。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定期分析,为推动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基础支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做好宣传,加强大学生就业形势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预期,引导各类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