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名称 |
临沂考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和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单补发 |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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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临沂考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和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单补办 |
办理机构 |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 |
办理地点 |
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市人社局2楼西侧考试中心证书管理办公室 |
咨询电话 |
0539-8609929 |
提交申请时间 |
合格证书或成绩单丢失后,可随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证书补办申请 |
办理对象 |
临沂考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丢失的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单丢失的人员(2005年及以前考试取得的成绩单已过有效期,不再补办;2006年以后考试取得的成绩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含60分)可以补办)。 |
办理期限 |
受理期限:工作日随时受理。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受理补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告知原因。 办理期限:及时将补证材料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一般一到两个月补回,补发的证书下发我市后,我市将及时发放到考生手中。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发放证件或证明 |
补发后的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
法律效力 |
合格证书和成绩单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
权利和义务 |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 2.在符合领取要求的前提下及时领取证书的权利。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根据补证要求,如实提交补证材料到所在单位或县区; 2.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配合提供相关材料验证所提供证件的真伪。 |
申请条件 |
(一)准予发放的条件: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经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布合格,合格证书或成绩单不慎丢失。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以上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 |
申请文书 |
无 |
申请所需材料 |
(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补证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考试年份及联系电话),拍照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单补发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须写明考试年份、级别、专业和考试成绩及联系电话),拍照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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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市直单位或县区持相关补证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审核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当场办理完结补发证书申请材料受理工作。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详细原因。 |
办事依据 |
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和补发合格证书、成绩单领取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