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培训工作的通知-利来app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2-0000262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7-0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培训工作的通知-利来app

2022-07-07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企业、金蓝领培训基地: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劳社〔2006〕6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53号)等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培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扎实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53号)文件要求,拟在市直企业中开展2022年第一批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人数200人。各县区培训计划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确定。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等方式,积极应用“互联网 ”、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岗位需求的技术工人为主,培训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培训期限最长为3年。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内容与期限、考核评价和双方权责等内容。
  二、积极组织实施“金蓝领”培训项目
  根据我市新增技师、高级技师任务计划,拟在市直金蓝领培训基地中开展2022年第一批“金蓝领”培训,培训人数500人。各县区要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积极开展“金蓝领”培训工作。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创新培训方式,拓宽政策覆盖面。同时要进一步结合实际,规范项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培训质效。需申请金蓝领培训基地的企业或单位按《关于印发<山东省“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劳社〔2006〕6号)相关规定申请金蓝领培训基地。
  各培训基地应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技能人才培训规划,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应结合生产实际,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模拟操作、技术攻关交流等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10个课时,其中思想教育课不少于10个课时,理论课程不少于110个课时,实际操作培训可结合企业生产开展,应不少于90个课时。
  三、工作要求
  各市直企业及金蓝领培训基地申请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及“金蓝领”培训项目时,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新型学徒制/金蓝领培训申请表》,于7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及盖章版pdf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高技能人才科。
  联系人:周岩
  联系电话:8126270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新型学徒制/金蓝领培训申请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
上一条:2022年第四批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情况公示
下一条:兰劳人仲案字[2022]第579号(受送达人:临沂商城众邦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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